原文: | 标题:酷吏列传序 | 作者或出处:司马迁 |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斲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
译文或注释: |
孔子说:“以政令来引导,以刑法来整肃,老百姓只是谨慎地避免犯法而并不懂得羞耻。以道德来开导,以礼义来约束,老百姓就不仅懂得羞耻而且能循规蹈矩。” 老子也说:“最有道德的不以道德自夸,所以才真正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生怕失去了道德,所以他没有道德。法令越是显明,盗贼反而越多。”太史公说:这些话是很正确的呀!法令这个东西,只是使天下安定的一种工具,不是达到天下大治、清除弊端根源的办法。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是很严密的了,但是奸邪欺诈之徒不断出现,最严重的时候,往往上上下下互相回避,以至于弄得国家不能振作。那个时候,官吏对国家的管理,往往如同扑灭大火和制止开水沸溢一般紧急,如果不使用武力和严酷的手段,怎么能够胜任愉快呢?那时谈论道德的人,可说是有失职责了。 所以孔子说:“一旦发生诉讼,我同别人处理的方法一样。只是我着眼于事先一定让诉讼不发生。”老子说:“地位低下而没有学问的人,听人谈‘道’便哈哈大笑。”这些都不是假话。汉朝兴起的时候,破除棱角尖锐的刑法而制定圆通的公约,铲除那凋弊的习俗而提倡质朴的风气,法网之宽如同渔网能漏掉那可以吞船的大鱼,但是官吏的政绩却蒸蒸日上,没有出现奸邪之辈,老百姓也太平无事。从这些情况看来,治理民众,最好的办法是在这“德”字上,而不在那“法”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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