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 标题:刘氏善举 | 作者或出处:未知 |
刘氏者,某乡寡妇也,育一儿,昼则耕作于田间,夜则纺织于烛下,竟年如是。邻有贫乏者,刘氏辄以斗升相济。偶有无衣者,刘氏以己之衣遗之。乡里咸称其善。 然儿不解,心有怨言。母诫之,曰:“与人为善,乃为人之本,谁无缓急之事?” 母丧三年,刘家大火,屋舍衣物殆尽,乡邻给衣物,且为之伐木建屋,皆念刘氏之情也。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 |
译文或注释: |
刘某某是某一个乡里的寡妇,生养有一个儿子。她白天在田间耕作,晚上点着蜡烛在织机上纺织,一年到头都是这样。邻居中有穷困的,她总是能够拿一升一斗的粮食周济他们。偶尔有没有穿的,她就拿自己的衣服送给他们,乡里的人都说她太好了。 然而她的儿子不理解,心里很有怨言。母亲就告戒他,说:“对别人做好事,是人的本分,哪一个人没有急窘的事情遭遇呢?” 母亲死后三年,刘家遭遇大火,房屋衣物都被烧毁,乡邻们都主动地给予他们衣物,并且为他们砍树建造房屋,这都是念刘寡妇的情呀。到这时刘寡妇的儿子才明白母亲做好事的原因。 【注释】 【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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