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标题:烛邹亡鸟 作者或出处:《晏子春秋》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召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

  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译文或注释:

  景公喜好射鸟,让烛邹掌管鸟(他)却把鸟弄丢了。景公恼火,叫来手下准备杀他。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请让我列数说了他的罪状以后再杀他。”景公说:“可以。”

  于是把烛邹叫来在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说道:“烛邹,你给我们的君王管鸟却把鸟弄丢了,这是第一条罪;使我们的君王因为鸟的原因而杀人,这是第二条罪;使别的国(的人)听说了这件事后,从而认为我们的君王是看重鸟却轻视人士的君主,这是第三条罪。数落烛邹的罪已完了,请杀了他吧。”景公说:“别杀了,寡人听你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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