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 标题:致鬼 | 作者或出处:刘基 |
致而不能安,不如不致之无伤也。 粤人有学致鬼者,三年得其术。于是坛其室之北隅以集鬼。鬼至而多,无以食,则相帅而为妖,声闻于外。一夕其人死,而爇其室。邻里莫不笑之。 |
译文或注释: |
招而不能安置,不如不招也没什么防碍。 粤地有个学招鬼的人,三年学会了那种方术。于是在他家北边的角落筑坛用来招鬼。鬼来得多了,没食物喂它们,就互相带领着兴妖作怪,名声传播四处。一天那人死了,(鬼就)烧了他的房子。邻里没有不讥笑他的。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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