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或出处:徐再思

双调·清江引·相思


   相思有如少债的①,每日相催逼。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②。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1]
注释
   ①少债的:欠债的。
   ②准不了:折不了,抵不得。
译文
   相思就像欠人债,每日里债主紧紧来催逼。日日挑着一担愁,却抵不了三分利,这本帐只有见到他时才算得。[2]
简析
   这首曲子用一个新颖别致的比喻,将相思比作债务,新奇但却恰如其分。相思如同债务,不仅仅是放不下,抹不掉,日日纠缠,时时萦绕,而且利息日益积累,隐喻出相思之苦的与日俱增。末句“这本钱见面时才算得”,巧妙地写出相思这笔债务的特殊之处——两人相见,债务才能了结。前人对这首小令的表现手法很赞赏。自古以来,表现相思之情的诗词曲作品很多,用以比喻相思的事物也很多,然而以欠债喻相思的却不多。尽管以欠债喻相思不是徐再思的首创,但他用得自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任半塘在《曲谐》中评价这首词:“以放债喻相思,亦元人沿用之意。特以此词为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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