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或出处:欧阳修

欧阳修 纵囚论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所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死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①?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②?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③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④。”

【注释】
①“然安知”三句:推论唐太宗释放囚犯出去,是估计到犯人一定会回来以图得到赦免。
②“又安知”三句:推论囚犯们估计到自动回来一定会得到赦免。
③上贼下之情:在上窥测囚犯的心情。
④“不立异”二句:不标新立异以示自己高明,不违背人之常情谋求个人声誉。

【译文】
信义奉行于君子,而刑罚杀戮施加于小人。刑罚到判死罪,那就是罪大恶极,小人中这种情况尤其多。宁愿守信义而死,不苟且偷生,而视死如归的,这是君子中难能可贵的。
在唐太宗六年,审察选录了死刑犯三百余人,放他们暂时回家,约定了时间,叫他们自己返回狱中受死刑。这是把君子尚且难以做到的,却希望小人中罪大恶极的一定做到。那三百多囚犯到了时期,到底都回来了,没有人失约。这是君子都很艰难的,而小人却做到了,难道是近于人情吗?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如对他施于恩德,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深入他的身心,而改变他是很迅速的,就是这样的了。”我说:“太宗这样做,是要求取名声。然而哪里知道放犯人回家,没有想到犯人必然回来,以希望得到赦免,所以放走他们么?又哪里知道他们被放回,没有想到犯人回来,一定能得到赦免,所以又回来了么?意料到犯人必定归来而放走他们,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想法;料想必然得到赦免而回来,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看到上下互相揣摩,成就了这个美名,根本就没有所谓施恩德与守信义的事!如不是这样,太宗施行恩德于天下,已经六年了,不能使小人不犯极其凶恶的大罪;而仅有一天的恩德,就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了信义,这是说不通的议论。”
然而怎么办才好呢?我说:“放犯人回去,回来的仍然杀死而不赦免。再放其他犯人回去,如有回来的,那就是因为施于恩德深厚的缘故,然而必定没有这种事。如果放走后归来而赦免,可以偶然试一下罢了。如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的人都不会死了,这可以作为天下经常的法令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令,那么它是圣人的法令么?所以尧舜三王治理天下,必定以人情为根本,不标新立异为高尚,不违背人情伦理来求得名誉。”

【评析】
唐太宗放三百多死囚出狱探亲,到期如数回到狱中就死,这件事一直被人称赞。欧阳修则认为这事不足为法,甚至批评唐太宗这个举动是沽名钓誉。他认为治国必须严肃法治,“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反复辩驳,逐层深入,具有较强的论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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