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手定稿 诗词之道
【原文】
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①投赠②之篇,不使隶事③之句,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
【注释】
①美刺:即赞美与讽刺。美刺说是汉儒解说《诗经》的两种基本方式,“美”多集中于“颂”诗,“刺”多集中于“风”诗。
②投赠:将诗词作为社交的手段互为赠答呈送。
③隶事:本谓以故事相隶属,这里理解为堆砌典故。
【译文】
人能够在诗词中不作赞美讽刺、呈递赠答的篇章,不写排比典故的句子,不用刻意装饰的字,那么于作诗词的方法门径已得到一半以上了。
【评析】
此则乃承前一则之意,“三不”云云其实正是对言情、写景、用辞而言的,只是反面立说而已。以此可见王国维立论之周密。
美刺说本是汉儒解说《诗经》的基本范式,着重揭示其在比兴创作方式之中所包含的或颂扬先圣或讥讽现实的用意,实际上是从政治、伦理、道德等角度将《诗经》从“文学”的层面剥离出来。王国维反对诗人写美刺之篇,乃是将文学回归到文学本身之意。诗词所重在抒发一己之感情,讲究审美的纯粹意义,一旦陷入美刺的领域,就沦为政治、伦理的机械宣传了,其对“文学”意义的侵蚀也就不可避免。
“投赠”云云是针对“伪文学”而言的。唐宋以来的干谒投赠之风,因为带着明显的功利色彩,所以往往有抑扬过甚之处,充斥着虚情假意。王国维提倡境界说,以真景物、真感情为底蕴。而投赠之作恰恰失却了文学最重要的“真”,故为王国维深加贬斥。
“隶事之句”与“粉饰之字”,则违背了“其辞脱口而出”的原则。因为无论是用典还是修辞,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语言的生动和鲜明,更遑论即兴的创作方式了。用典使当下鲜活的意思要通过历史意象才能得以领会,这种当下与历史的结合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契合程度,所以必定会带来作品意义的部分流失,典故的本意也必然会遮蔽掉当下感悟的部分意义。而粉饰之字则更在表象上妨碍了意义的彰显,失去了自然、真实的意味,所以也为王国维所不满。
当然,王国维说能做到这“三不”,便能于诗词之道“过半”,也显得过于乐观了。事实上,纯粹文学的审美并不是不美刺、不隶事、不粉饰,而是如何美刺、如何隶事、如何修饰。自然固然是一种美,适宜的创作技巧和修辞方式,也同样能造就一种文学的美。其中关键固在于作者创作素养是否高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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