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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未刊手稿 倡优与俗子

【原文】
唐五代北宋之词家,倡优①也;南宋后之词家,俗子也。二者其失相等。然词人之词,宁失之倡优而不失之俗子。以俗子之可厌,较倡优为甚故也。

【注释】
①倡优:古代指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

【译文】
唐五代、北宋的词家,是倡优;南宋后的词家,是俗子。两者的缺陷是相等的。但词人的词,宁可有倡优的缺陷,不可有俗子的缺陷。这是因为俗子令人讨厌的程度,比倡优更为厉害的缘故。

【评析】
此则从词史之“失”的角度来裁断词史高低。“倡优”与“俗子”似乎并非是一对妙喻,但也能在部分层面上彰显词史的不同。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曾说:“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周济所说的“应歌”与“应社”的不同,与王国维所说的“倡优”与“俗子”的区别,是可以大致对应起来的。因为周济的“无谓之词”也是立足于“失”而言的。
之所以将唐五代北宋之词家比喻为“倡优”,是因为这一时期的词确实多应歌而作,因为需要迎合歌伎的口吻,所以在内容上不免有流于浮泛情感甚至色情的成分;南宋词家既多应酬唱和之作,则虚矫、伪饰的内容也就难以避免。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失”,而且其失相等。但在这两失之中,王国维认为唐五代北宋词家的那种流于“倡优”的失,因为其真实无隐,相对而言,仍比流于“俗子”的虚伪做作要好。此则仍是为“真”字做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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