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陇其传
——《清史稿》卷二六五
[说明]陆陇其(1630—1692),原名尤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朝的著
名清官。他四十一岁考取进士,四十六岁才做了江南嘉定县知县。他自幼读书,生
性恬淡清高,不为名利所拘,赴任后即“以兴利除害、移风易俗为己任”,并“以
德化民”。当时的江宁巡抚慕天颜贪婪无度,一次借生日为名,大肆搜刮民财,陆
陇其前往祝寿,只从袖中拿出一匹布、两双鞋作为贺礼,并说:“此非取诸民者,
为公寿。”由于陆陇其不与贪官污吏合流,故而屡遭人扶私迫害,几次被罢官。然
而他却泰然处之,待恢复官职,仍一心为百姓。陆陇其为官清廉在朝廷内是颇有影
响的,他几次被推荐为清廉官,左都御史魏象枢等更是极力保举他,特别是他任职
地区的百姓对他十分爱戴,他几次离任,百姓都是含泪相送。陆陇其离任时,只有
图书几卷及妻子的织机一部,这与俗语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形成了鲜
明的对照。
陆陇其,起初名“龙其”,字稼书,是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中进士,十四年,
授为江南嘉定县知县。嘉定是个大县,赋税征收多而民间习俗又追求铺张浪费。陆
陇其简朴节俭,努力以德教化百姓。遇到父亲告儿子,便含着泪进行劝说,以致儿
子搀扶着父亲而归,从此很好地侍奉。遇到弟弟告哥哥,便调查出挑唆者施以杖刑,
以致兄弟二人都很感动悔恨。一些品行恶劣的青少年勾结行恶,便给他们戴上枷在
路口示众,看到他们悔过了才释放他们。有一富豪家的仆人夺走了砍柴人的妻子,
陆陇其派差役将他逮捕治罪,使富豪改变了以往的行为成为善人。遇到官司,陆陇
其不用差役去逮人,属于宗族内部争讼的,便以其族长去治办,属于乡里争讼的,
便靠里老去治办。有时也让原告、被告双方都到县衙来进行调解,称为“自追”。
为了征收赋税,陆陇其建立了“挂比法”,写上百姓的姓名以进行对照比较,至于
交纳数额由每人自报。同时又建立“甘限法”,命令将今日限定交纳中所欠的数额
日后增加一倍交纳。
十五年,政府因战争需要而征军饷,陆陇其下令征收,并说明“不考虑一官半
职,反而对你们百姓无益,而且对国事也有损坏”。于是每户发一张知县的名片以
进行劝导,不到一个月,交纳至十万,又赶上征房屋建筑税,陆陇其认为只应征收
市中店铺的税,命令不许涉及乡村百姓家。江宁巡抚慕天颜上疏请求施行繁简不同
的各州县长官更调法,因而谈到嘉定县政务繁杂又多逃税者,陆陇其虽然操行称绝
一世,然而却没有应付复杂事务的才干,应该调到事务简约的县。此疏下到吏部讨
论后,以才力不及为由将陆陇其降调。县里有某人在道路上被强盗所杀,而其家人
却以仇杀上诉,陆陇其捕获了强盗并审判定案。刑部认为最初的报告没有说到强盗
事,以隐瞒盗贼的过失夺去陆陇其的官职。
十七年,以博学鸿儒科选拔人才,陆陇其没有来得及参加考试,便因父丧而归
乡。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枢遵照皇上的命令推举清廉的官员,上疏举荐陆陇其廉
洁对己而爱民,离任的时候,只有几卷图书和他妻子用的一部织机,百姓象对待父
母一样热爱他。皇上命令他守丧期满后可用为知县。”
二十二年,授陆陇其为直隶灵寿县知县。灵寿土地贫瘠,百姓贫困,劳役繁多
而民俗轻薄。陆陇其向上司请求,与邻近的县更换服役,可以轮流更代。陆陇其实
行乡约,视察保甲,多发文告,反复教育百姓,务必去掉好争斗和轻生的习俗。二
十三年,直隶巡抚格尔古德将陆陇其和兖州知府张鹏翮一起作为清廉官举荐。二十
九年,皇帝下诏让九卿举荐学问优长、品行可用的人,陆陇其再次被推荐,得到圣
旨,可以调任为京官。陆陇其在灵寿七年,离任的时候,道路上站满了百姓,哭泣
着为他送行,如同离开嘉定的时候。陆陇其调京后被授为四川道监察御史。偏沉巡
抚于养志的父亲去世,总督请皇上让他在任为父守丧,陆陇其说天下太平,湖广又
不是用兵的地方,应该让他尽孝道,于是于养志解任回乡。
三十年,清军征讨噶尔丹,政府为筹集军费而采用向捐款人授以官位的做法。
御史陈菁请求停止捐款人必须经过保举才能升官的做法,而实行多捐者优先录用的
政策,吏部讨论后没批准实行。陆陇其上疏说:“向捐款者授官的做法并不是皇上
本意要实行的,如果允许捐款者可以不用保举,那么与凭正途而做官就没什么区别
了,再说清廉是可以通过捐款而得到吗?至于捐款者优先录用,等于开了为名利而
奔走争竞的门路,都是不可行的。特别要请求实行捐款人如果在三年内无人保举,
便让他辞官退职的做法,用来澄清升官的途径。”九卿讨论认为:“如果实行让捐
款人辞官退职的做法,那么希望得到保举的人奔走争竞将会更厉害。”于是,皇上
下诏让与陈菁详细讨论。陆陇其又上疏说:“捐款的人贤愚混杂,只有靠保举才能
防止其中的弊端。如果排除保举而只认可捐款授官,这些人有不捐款的吗?议论的
人认为三年没人保举就让辞官退职的做法太苛刻了,这些没有功名的平民得到官位,
居百姓之上三年,已经很过分了,即使辞官退职在家,也像官宦一样,很荣耀了。
如果说到这些人通过钻营求得保举,那么只要总督、巡抚是贤明的,从哪里去奔走
争竞呢?即使总督、巡抚不贤明的,也不能将所有的人全保举呀!”这个上疏更是
言辞激切。陈菁与九卿仍持不同意见。户部以捐款者都在观望,将会迟误军需为由,
请求夺去陆陇其的官职,发往奉天安置。皇上说:“陆陇其任官时间不长,不了解
情况,的确应该处分,但是作为言官可以原谅。”正巧,顺天府府尹卫既齐巡视哉
辅,还朝奏报,民心惶惶不安,唯恐陆陇其发配远地。于是,陆陇其得以免于发配。
不久,命陆陇其巡视北城。任用期满,吏部讨论将他外调,因而陆陇其告假还
乡。三十一年,陆陇其去世。三十三年,江南学政缺员,皇上打算用陆陇其,左右
侍臣奏报陆陇其已去世,于是用了邵嗣尧。邵嗣尧过去与陆陇其都是由于为官清廉
而由外官调到京城的。雍正二年,世宗亲临学宫,讨论增加随从祭祀的儒者,陆陇
其在其中。乾隆元年,特赠予清献的谥号,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著作有《困勉录》、《松阳讲义》、《三鱼堂文集》。陆陇其做学问,专以朱
熹为宗师,撰有《学术辨》,大意是说王守仁将禅学附于儒学中,高攀龙、顾宪成
知道辟开王守仁的学说,而以静坐为主,其思想本源并没有超出王守仁的范围,而
对其思想的诋毁却很厉害。
陆陇其做县官时崇尚实政,嘉定县百姓歌颂陆陇其,直至清末也没有停止。灵
寿的邻县阜平县为他修了坟墓,县民陆氏世世代代守在那里,自称为陆陇其的子孙。
(熊海龙 译)
[原文]
陆陇其,初名龙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进士。十四年,授江南嘉
定知县。嘉定大县,赋多俗侈。陇其守约持俭,务以德化民。或父讼子,泣而谕之,
子掖父归而善事焉;弟讼兄,察导讼者杖之,兄弟皆感悔。恶少以其徒为暴,校於
衢,视其悔而释之。豪家仆夺负薪者妻,发吏捕治之,豪折节为善人。讼不以吏胥
逮民,有宗族争者以族长,有乡里争者以里老;又或使两造相要俱至,谓之自追。
徵粮立挂比法,书其名以俟比,及数者自归;立甘限法,令以今限所不足倍输於后。
十五年,以军兴徵饷。陇其下令,谓“不恋一官,顾无益於尔民,而有害於急
公”。户予一名刺劝谕之,不匝月,输至十万。会行间架税,陇其谓当止於市肆,
令毋及村舍。江宁巡抚慕天颜请行州县繁简更调法,因言嘉定政繁多逋赋,陇其操
守称绝一尘,才幹乃非肆应,宜调简县。疏下部议,坐才力不及降调。县民道为盗
所杀而讼其仇,陇其获盗定谳。部议初报不言盗,坐讳盗夺官。十七年,举博学鸿
儒,未及试,丁父忧归。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枢应诏举清廉官,疏荐陇其洁己爱
民,去官日,惟图书数卷及其妻织机一具,民爱之比於父母,命服阕以知县用。
二十二年,授直隶灵寿知县。灵寿土瘠民贫,役繁而俗薄。陇其请於上官,与
邻县更迭应役,俾得番代。行乡约,察保甲,多为文告,反覆晓譬,务去斗很轻生
之习。二十三年,直隶巡抚格尔古德以陇其与兗州知府张鹏翮同举清廉官。二十九
年,诏九卿举学问优长、品行可用者,陇其复被荐,得旨行取。陇其在灵寿七年,
去官日,民遮道号泣,如去嘉定时。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偏沅巡抚于养志有父丧,
总督请在任守制。陇其言天下承平,湖广非用兵地,宜以孝教。养志解任。
三十年,师征噶尔丹,行捐纳事例。御史陈菁请罢捐免保举,而增捐应升先用,
部议未行。陇其疏言:“捐纳非上所欲行,若许捐免保举,则与正途无异,且是清
廉可捐纳而得也;至捐纳先用,开奔竞之途:皆不可行。更请捐纳之员三年无保举,
即予休致,以清仕途。”九卿议,谓若行休致,则求保者奔竞益甚。诏再与菁详议,
陇其又言:“捐纳贤愚错杂,惟恃保举以防其弊。若并此而可捐纳,此辈有不捐纳
者乎?议者或谓三年无保举即令休致为太刻,此辈白丁得官,踞民上者三年,亦已
甚矣;休致在家,俨然搢绅,为荣多矣。若云营求保举,督抚而贤,何由奔竞;即
不贤,亦不能尽人而保举之也。”词益激切。菁与九卿复持异议。户部以捐生观望,
迟误军需,请夺陇其官,发奉天安置。上曰:“陇其居官未久,不察事情,诚宜处
分,但言官可贷。”会顺天府尹卫既齐巡畿辅,还奏民心皇皇,恐陇其远谪,遂得
免。
寻命巡视北城。试俸满,部议调外,因假归。三十一年,卒。三十三年,江南
学政缺,上欲用陇其,侍臣奏陇其已卒,乃用邵嗣尧,嗣尧故与陇其同以清廉行取
者也。雍正二年,世宗临雍,议增从祀诸儒,陇其与焉。乾隆元年,特谥清献,加
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著有困勉录、松阳讲义、三鱼堂文集。其为学专宗硃子,撰学术辨。大指谓王
守仁以禅而讬於儒,高攀龙、顾宪成知辟守仁,而以静坐为主,本原之地不出守仁
范围,诋斥之甚力。为县崇实政,嘉定民颂陇其,迄清季未已。灵寿邻县阜平为置
冢,民陆氏世守焉,自号陇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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