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慎大览 察今
【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②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凡先王之法,有要③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④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⑤肉,而知一镬⑥之味、一鼎之调。
【注释】
①察今:本篇强调因时变法的重要性,说明古今时世不同,制定法令,应明察当前的形势,不应死守故法。②口:口音。③要:合。④择:通“释”,放弃,丢开。⑤脟(luán):切成的肉块。⑥镬(huò):无足的鼎,古代煮肉的器具。
【译文】
君王不效法先王,不是先王的法不好,而是无法效仿。先王的法经历了上古至今,人们有的增,有的减,怎可能再效法呢?即使没有增删,还是不可能效法。边区和中原的名称,古和今的法则,言辞、内容都不尽相同。所以,古时的称谓与当今的说法都相异,如今的法律也多不与古代的相适应。不同风俗的人情况也像这样。他们所想的相同,所做的则不同。口音的称呼不变。这就像舟、车、衣、冠、滋味、音乐、颜色等都不一样,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反过来互相指责。天下有学问的人都很会辩说,他们伶牙俐齿,不懂实际,把相互攻击作为快事,战胜对方是他们的目的。古代帝王的法典,哪能拿来仿照?即使可以拿来仿照,还是不能用来当法则。凡是古代帝王的法典,都是和当时的世道相吻合的,过去的世道不和过去的法典一起流传到今天,法典虽然今天还在,但还是不能效法。所以要舍弃古代帝王已经做成的法典,而仿照他们制定法典的根据。古代帝王制定法典的根据是什么呢?其依据是人。自己也是人,所以考察自己就是了解其他的人,考察今天就可以知道古代,古今都一样,别人和自己也是相同的。有见识的人,能够由近的东西知道远的东西,由当今知道古代,用增加见闻的方法来推断不知道的领域。所以,观察屋子的前面、大堂下面的太阳和月亮的影子,就可以知道它们运行的情况、阴阳变化的程度;看到瓶子中的水变成冰,就可以推测天下寒冷的情况和鱼鳖溺藏的情况;品尝锅中的一块肉,就可以知道整锅肉的味道。
【原文】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①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②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③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④,今为殇子⑤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⑥矣。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日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⑦;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⑧:“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⑨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注释】
①表:做标记。②向:从前。③亏:通“诡”,异、不同。④寿民:长寿的人。⑤殇子:未成年就夭折的孩子。⑥过务:错事。⑦镆铘(mò yé):又作“莫邪”,宝剑名,传说是干将所铸造的。⑧遽:马上,忽然。契:刻。⑨任物:对待事物。
【译文】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人先把河水的深度标记好。不久后,河水暴涨,楚国人不知道,仍然按标记在夜间涉水过河,淹死的人有一千多人,军队变得像城里房屋倒塌一样惊恐。先前他们做标记时是可以沿着标记过河的,如今河水已经上涨,他们还按标记过河,这就是他们失败的原因。如今世上主张仿效古代帝王法典的人,就像这样。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先王的法典都发生了变化而不同了,却因为是先王的法典就要效仿它。用这样的方法治理国家,难道不觉得可悲吗?所以治理国家没有法度就混乱,但守着先王的法典不变就会有错误,混乱和错误是不能保住国家的政权的。世道变化了,变法是应该的。这就好像一个名医,对于千变万化的疾病,用的药也千变万化。病变化了,但药不跟着变,那么原来可以长寿的人也会变成短命。所以,做事一定要按照方法来行动,变法的人应根据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如果按着这样做就不会做错事了。那些不敢议论法典的人,是一般的百姓;拼死去维护旧的法度的是官吏;按照时代的变化来变法的是贤能的君主。所以,古代拥有天下的七十一位君王,他们的法度都不一样。这不是为了要和别人不同,是因为时势不同的原因。所以说,能利索地砍断东西就是好剑,不一定要求得莫邪剑。能日行千里的就是好马,不一定要有千里马的名声。那些成就功名的人就是古代帝王的千里马啊。楚国有一个渡江的人,他的佩剑从船上掉进了江里,他马上在船上刻了一个记号,说:“这是我丢了剑的地方。”船停了后,他在所刻记号处跳下水去找剑。船已经航行了一段距离,而剑是没有移动的,像这样来找剑,不是太荒谬了吗?用旧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和这个人一样。时代已经变了,但法度没有变,用这样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困难吗?有一个从江边走过的人,看见有人正要把婴儿扔到河里去要他游泳,婴儿啼哭,于是问其中的原因,他回答说:“这个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但他的孩子就马上会游泳吗?像这样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荒谬的。楚国处理政事的情况,就跟这很相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