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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府


【原文】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 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
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 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 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译文】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著名的逻辑学家。他痛恨当时事物的名称与实际相脱 离的混乱现象,鉴于君主囿于成见“取士”而名不符实的“守白”之论,他主张根据才能有专长而取士,于是假借事物来作比喻说明,与“守白” 偏见抗辩,提出了“白马异于马”的命题。
所谓白马异于马的道理在于:称“白”是揭示事物的颜色,称“马”是 揭示事物的形体。事物的颜色不等于事物的形体,事物的形体也不等于事物的颜色。当规定物的颜色时则抽掉物的形体而与形体无关;当规定物的 形体时则抽象掉物的颜色便与颜色无关。现在,把规定颜色的白马与规定形体的马当作一回事,显然是不对的。再进一步说,譬如要在马棚里找白 马,恰巧没有,而只有黑色的马,这样,当然不可以答应说这里有白马,既然不能答应马棚里有白马,那么就是要找的对象没有了;既然要找的对 象没有了,所以白马毕竟异于马(因为马棚里显然有马,但却不能答应马棚里有白马;既然不能答应,也就是说两者毕竟是不同的概念)。他想把 这一逻辑道理推广开来,并根据这一原理来端正名实关系,从而统一天下的逻辑规范。
【原文】
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 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
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 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
『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 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 ,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
『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 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
【译文】
公孙龙在赵国平原君家中会见孔穿。孔穿说:“我一向听说先生品学高 尚,早就想拜您为师,只是未敢苟同先生‘白马非马’的理论,敢请放弃这套理论,我便俯首甘拜为弟子。”
公孙龙说:先生的话未免荒唐了,我之所以能出名,靠的正是‘白马非 马’这套理论哩!现在要我放弃这套理论,岂不等于叫我放弃教学?而且要拜人为师的,总是因为智慧和学识不如人家吧!现在您叫我放弃自己的 学说主张,这是先以教师自居,然后才想拜人为师。这种要当人学生却先摆出教师爷的架势。未免太荒唐了罢!
“何况‘白马非马’的论旨还是您先祖仲尼最先提出来的。我听说,当 年楚王曾经拉着‘繁弱’强弓,搭上‘忘归’利箭,在云梦泽广野上射猎蛟龙犀牛等巨兽,但是不慎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把弓找回来,楚王 说:‘楚国的国王丢了弓,也是楚国的人拾到的,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仲尼听到这件事时便评论着说:‘楚王似乎讲仁义了,但却讲得不到家! 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到就是了,又何必限定是楚国的人呢?’由此看来,您的先祖仲尼是把‘楚人’与‘人’区别开来的!既然肯定了仲尼把 ‘楚人’与‘人’区别开来的主张,却反而反对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主张,这是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您既然信奉的是宗师仲尼的儒家学说,反而诽议仲尼所采取的理论宗 旨;既又想跟我学习却又叫我放弃我的理论宗旨。这样,即使有比我贤能百倍的人,亦绝对没有办法能来当您的导师呵!”孔穿答不上话来。
【原文】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叶也。穿与龙会。穿谓龙曰: 『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业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非马之 学,穿请为弟子。』
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使龙去之, 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也,不 可。
『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 好士,以齐国无士,何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 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齐王曰:「善!此真吾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向不可得也。」
『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广庭大众之中,见侵侮而终不 敢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钜士也?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尹文曰:「唯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四行 ,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
『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 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齐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窃观下吏之理齐,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 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
『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 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斗者,辱也』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非之,故国除其籍,不以为臣也。 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是之也,无〕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 赏之也。彼无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焉。
『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 ,犹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
【译文】
公孙龙是赵国平原君的幕僚,孔穿是孔子的后裔。孔穿拜会公孙龙,便 说:“鄙人住在鲁国,在下边久仰先生的声誉,羡慕先生的才智,钦佩先生的德行。老早想来受学承教,今天才有幸拜见。但是有点不敢苟同的是 您那套白马异于马的学说而已,请您放弃的主张,我就甘拜为您的弟子。 ”
公孙龙说:“先生的话未免荒唐了,我的学问,就在于以白马异于马这 个学术原则,要我放弃它,我便没有什么可教的了。让我没有什么可教,而却要跟我学习,这就荒唐了。况且想跟我学习,总是认为智慧与学识不 如我把!现在却来叫训我必须放弃‘白马非马’的主张,这是先教训人,然后要拜人为师。这种先摆出教师爷的架势然后才要当人家的学生,太不 妥当了。
“先生用来教训我的东西,有点象齐王对尹文所谈的那样:齐王曾经对 尹文说:‘我很喜欢士人,可是齐国没有士人,这是什么缘故?’尹文说:‘想倾听大王所谓士的标准是什么?’齐王一时说不上来。尹文接着说 :‘现在有这样的人,效劳君主很忠诚,奉侍父母很孝敬,结交朋友很诚实,对待乡亲很和顺,有这四种德行的人,可称为士了吗?’齐王说:‘ 那太好了!这正是我所谓的士了。’尹文说:‘大王如果得到这样的人,愿意任用他为臣下吗?’齐王说:‘那是我求之而不得的呀!’当时齐王 提倡勇敢战斗,于是尹文便说:‘假使这样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中,受到欺负而始终不敢搏斗,大王还肯用他为臣吗?’齐王说:‘嘻!这还算什么 士人?遭受欺负而不敢争斗,多么耻辱!受人侮辱而不知羞耻的人,我是决不会用他为臣的。’尹文说‘虽然受到欺侮而不争斗,可是并没有失去 这四种德行呀!既然没有失去四种德行,那末人并没有失去作为士的资格!然而,大王一下自想用他为臣,一下自又不肯用他为臣。那末请问:您 刚才所说的“士”的标准,不算数了吗?’齐王哑口无言了。”
“尹文接着说:‘现在有位君主,打算治理他的国家,人民有过错便处 罚他,没有过错也要处罚他;有功劳便奖赏他,没有功劳也要奖赏他。这样管理他的国家,却反而埋怨人民不好管理,对吗?’齐王说:‘这当然 不对罗!’尹文说:‘以我的浅见看来,下面官吏治理齐国的办法,就象这个样子!’齐王说:‘寡人治理国家,倘若象先生说的那样,人民即使 不服管理,我也不敢埋怨的。不过我想情况不至于那样吧!’尹文说:‘ 我那样说岂敢没有根据?大王的法令规定:“杀人的处死,伤人的判刑” 。人们有威慑于大王法令的,受到欺负侮辱而始终不敢起来争斗,这是维护与遵守大王的法令啊!然而大王却说::“受到欺负侮辱而不敢起来争 斗的,太耻辱了!”大王说这种行为是耻辱的,就是宣布它是错误的,本来并没有过错而大王却加以谴责,因而国家取消了他作官的资格,不用他 为臣了;不任用为臣就是一种惩罚,这是无罪而被大王惩罚了!既然大王鄙视不敢争斗的人,必然赞扬敢于争斗的人;赞扬敢于争斗,就是宣布他 是正确的,也就必然起用这种人为臣了。必然起用为臣,就是最大的奖赏。这种人毫无功劳而大王却大加奖赏。这样,大王所奖赏的,正是官吏所 要诛罚的;君主所赞扬的,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赏罚是非,四个方面互相矛盾。这种与治国之道背道而驰的情况,即使有十倍于黄帝本事的人,也 不可能治理好国家。’齐王无话可答。如上所说,所以我认为您的话,是类似齐王的言论。您只知道驳斥‘白马非马’的命题,却不懂得逻辑‘反 驳’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您跟齐王一样,只知道喜好‘士’的名称,却不知道‘士’(一般)与一曲之士(个别)概念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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