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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宋季雅买邻而居

【原文】
初,宋季雅罢①南康郡,市宅居僧珍②宅侧,僧珍问宅价,曰:“一千一百万。”怪其贵,季雅曰:“一百万买宅,千万买邻。”及僧珍生子,季雅往贺,署函③曰:“钱一千。”阍人④少之,弗为通,强之乃进。僧珍疑其故,亲自发,乃金钱也。遂言于帝,陈其才能,以为壮武将军、衡州刺史。将行,谓所亲曰:“不可以负吕公。”在州大有政绩。
《南史·吕僧珍传》

【注释】
①罢:被免去。
②僧珍:吕僧珍,南朝齐、梁间人,得梁武帝信用。
③署函:署,书写。函,盒子、封套。
④阍人:守门人。

【译文】
起先,宋季雅被免去南康郡的职务,在吕僧珍家的旁边买了住宅,吕僧珍问他价格,回答是“一千一百万”。僧珍对这么昂贵的价格感到奇怪,季雅说:“我花一百万买房,一千万买邻居。”待到僧珍生子,季雅前往祝贺,送了一个盒子,上面写着:“钱一千”。守门人觉得这份礼太轻,不给他通报,他硬要进去,才放他进。僧珍怀疑这里有什么名堂,亲自打开,原来是金子铸的钱。于是,吕僧珍向皇帝推荐宋季雅,说他很有才干,宋被起用为壮武将军、衡州刺史。在启程赴任时,宋对他所亲信的人说:“不可以辜负了吕公啊!”到了衡州后,他大有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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