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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陆云巧断命案

【原文】
陆云①出补浚仪②令。县居都会之要,名为难理。云到官肃然,下不能欺,市无二价。人有见杀者,主名不立,云录其妻,而无所问。十许日遣出,密令人随后,谓曰:“其去不出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缚来。”既而果然。问之具服。云:“与此妻通,共杀其夫。闻妻得出,欲与语,惮近县,故远相要候。”于是一县称其神明。
《晋书·陆云传》

【注释】
①陆云:西晋文学家,字士龙,曾任清河内史等职。
②浚(xùn)仪:县名,在今河南省开封市。

【译文】
陆云离京出任浚仪县令。浚仪县地处通往京城的要道上,都说不易治理。陆云上任后,全县安定,下边的人骗不了他,市场上物价统一。一次,有人被谋杀,凶手没有抓到,陆云就拘捕了被害人的妻子,但没有审讯她。过了十天,陆云释放了她,并暗中派人跟踪。陆云对去跟踪的人说:“这女人离去,不超过十里地,就会有一个男人等候她,并与她说话,你就把这个男人抓来。”事情后来果然如此。一审问,那男人便认罪,说:“我与此女通奸,一同杀害了她的丈夫。听说她被释放出来,我想与她说话,又不敢在离县城近的地方见她,便在远处迎候她。”于是,全县的人都称赞陆云断案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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