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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国之存亡不专在行赏

【原文】
臣以为国之存亡,不专在行赏,须刑政立于上,耻格②行于下,赏当功,罚当罪,则近于理道也。若陛下不改覆车之辙③,以赏无赖之军,徒困蒸民,存亡未可知也。
《旧五代史·晋书·李专美传》

【注释】
①这是唐末帝即位后,怒国库空虚,不能兑现厚赏军队的诺言而责备李专美时,李专美上奏语言中的一部分。五代时。武夫专权,以滥赏收买军心为自己效命,致使人民不堪其苦。李专美的奏语,切中时弊,主张严刑政、尚耻格,有一定进步性。
②耻格:廉耻准则。
③覆车之辙:指唐明宗、唐闵帝滥赏误国事。

【译文】
臣下以为国家的存亡,不单单在于施行赏赐。必须在朝廷中建立刑律政令,在军民中树立耻辱观念。量功而赏,量罪而罚,就近于治国的原则了。陛下若不改变前代滥赏失国的做法而滥赏无功之军,就白白使黎民百姓生活困窘,存亡也就不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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