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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魏征谏正国法

【原文】
十二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三品以上遇亲王于涂①,皆降乘,违法申敬,有乖仪准②。”太宗曰:“卿辈皆自崇贵,卑我儿子乎?”征③进曰:“自古迄兹,亲王班次三公④之下。今三品皆曰天子列卿及八座⑤之长,为王降乘,非王所宜当也。求诸故事,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⑥。”太宗曰:“国家所以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也。然则人之修短,不在老少,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征曰:“殷家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以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觎⑦,塞祸乱之源本,有国家者之所深慎。”于是遂可珪奏。会皇孙诞育,召公卿赐宴,太宗谓侍臣曰:“贞观以前,从我平定天下,周旋艰险,玄龄之功,无所与让。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⑧,安国利民,犯颜正谏,匡朕之违者,唯魏征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
《旧唐书·魏征传》

【注释】
①涂:通“途”。
②仪准:礼法规矩。
③征:魏征(580—643年),历官太子洗马,詹事主簿,谏议大夫,秘书监。
④三公:辅佐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
⑤八座:封建王朝的高级官员。隋唐以六尚书、左右仆射及令为八座。
⑥国宪:国家的法制刑律。
⑦“所以”句:庶(shù)孽(niè),妾生之子。窥觎,暗中希求。
⑧忠谠:忠诚正直之言。

【译文】
贞观十二年,礼部尚书王珪上奏道:“三品以上的官员路遇亲王,都要下马而拜,以表示尊敬,这与礼法规矩是相违背的。”唐太宗说:“难道你们这些人只顾自己的尊贵,而轻视我的儿子吗?”魏征进谏道:“古往今来,亲王的品位列于三公之下,如今三品官员都说位列九卿八座的高官,为亲王下马礼拜,这不是亲王所适宜承受的。考究古代史实,找不出凭证;而今实行这种礼法,又违背国家宪法。”太宗说:“国家之所以册立太子,是准备让他继承君位。所以人的地位高低,并不在于年老年少,假使没有太子,那么同母的弟弟就会依次而立为太子,这样看来,怎么能轻视我的儿子呢?”魏征说:“殷商时崇尚忠信,有兄长去世弟弟继位的礼义;从周代之后,必定立嫡亲长子为太子,因此杜绝了庶族对王位的不良用心,堵塞了祸乱的本源,为君者务必多加谨慎。”于是太宗准奏。刚好遇到皇孙出生,唐太宗召集公卿宴庆,对他的侍臣说:“贞观之前,跟随我平定天下,辗转奔波于艰难险阻之中,房玄龄的功劳,是无人能比的。贞观以后,对我尽心效力,进献忠诚正直的谏言,安国利民,不怕触犯我的威严而正直进谏,纠正我的偏差,只有魏征了。古代名臣的忠信刚直,与魏征比,也无以复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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