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心公不昧 六贼无踪
【原文】
耳目见闻为外贼,情欲意识为内贼。只是主人翁惺惺不昧,独坐堂中。贼便化为家人矣!
【译文】
每个人眼睛所看,耳朵所闻的声色都是外来的敌人;每个人都有容易冲动的感情,无法满足的欲望,这些心理上的邪念都是内在的敌人。不管是内敌还是外贼,只要身为主人翁的你自己保持灵魂的清醒,每天都循规蹈矩不违背情理法则,所有心理上的敌人都会成为你修养品德的帮手。
【解说】
耳目见闻若是只涉及对物欲满足的心理,无疑是治身养心的大患。
耳目见闻只停留于追求物欲方面的东西,必然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一个人的思维活动,就是对外在环境的评判或认同,这主要凭借眼观和耳闻的事情,若是眼睛看到的只是享乐欲望的东西,耳朵听见的也尽是享乐欲望的东西,那么,他的心理活动也必然会绕着享乐欲望方面而运转,这样,他的心智就完全迷失在欲望中。可见耳目见闻若是只停留在享乐欲望的事情上,就像外来的敌人一样,给自己的健康造成危害。
情欲意识只涉及欲望方面的事情,更是治身养性的大患。
情欲意识只停留在纵欲享乐方面,将会致使人的本性迷失。情欲意识是一个人身处环境的变化及其在人体内部的反应。例如,当一个人受了上司的斥责,他的内心立即生出委屈和不满的情绪。一个人的情欲意识只停留于欲望享乐,那么,他的内部各机能的活动也必然围绕着欲望享乐而运转。他的意识里充满欲望,这种情况立刻被潜意识传达给人体各生理机能,生理各机能便将其原有贮存的欲望密码破译出来,以适应人体的显意识,这样人的心智就被迷失了。
同样的道理,一个人自律自守,就能够合理利用人体的情欲意识来帮助人养生。
【例解】
惠施制法
惠施为梁惠王制订法规律令,写得且精且详,面面俱到,文辞又很华丽。他自得地请教于德高望重的长者,表示自谦。那些长者阅过以后个个说很好,于是惠施奏上朝廷。梁惠王看到惠施所拟的法令很高兴,就交付大臣翟煎审定。翟煎阅后也绝口称赞。梁惠王看到长者和翟煎俱无异议,对翟煎说:“既然人人说好,就可颁布施行了吧?”
“且慢。”翟煎阻止地说。
“奇怪了!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写得好,为什么不付诸实施呢?”梁惠王不解地问。
翟煎答道:“大王有所不知。有一群匠人一起扛根大木头,前面的人口中呼‘嘿’,后面的人亦立即呼应。这种同声相应的号子,用于协调群力举重的一致,当然不是淫逸、纤弱的郑声、卫调所能替代的。郑声、卫调不能取代,是它不适宜用号召作鼓劲。惠子拟订律令法规无异于郑卫之音,可听而不可用。”
治国立法,在于合乎实而可行,不在于繁缛和遣词的文野之间。治身养性,在于自律和自守,不在于耳目见闻的奇异和华丽之境。
胡质和胡威 父清子也廉
胡威,又名貔,字伯武,西晋大臣,淮南寿春(今安徽寿县)人。其父胡质,年少时因才学品德闻名于江淮之间,曹魏之时,官至征东将军、荆州刺史。
有一次,胡威从魏都洛阳的家中赴荆州去探望自己的父亲,因为家贫,没有车马童仆,就千里迢迢,自己一个人骑驴前往。因路费很少,只得随身带着口粮,沿途之中,每到一个客店,就先出去放驴,回来之后再借客店的炉火炊具自己煮饭吃。到了荆州之后,与父亲相见。胡质虽贵为荆州刺史,但因清廉,从不贪贿,薪俸又分出一部分资助家贫之亲族,无钱为子租住客房,俯衙之内又无处安置,胡威在荆州的十余日里,晚上只能睡于马厩之中。
胡威辞父回家之前,胡质取出一匹绢送给儿子,胡威问:“我知道父亲大人为官清正,但不知道这匹绢是从哪里得来的?”胡质回答道:“这是我从俸禄中节省而来的,你放心拿去,带回家中,以补家用。”胡威听了父亲的这一席话,方才坦然接受。
胡质帐下有一都督,在胡威返家之前请假回到百余里之外的家中,暗地里为胡威准备了返家之资,并为胡威购置了一套衣装。之后,又返回荆州,邀约胡威同行,一路上殷勤佐助。这样走了数百里后,胡威产生了怀疑,便向都督发问。都督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要送给胡威,为胡威所拒绝。胡威拿出父亲送给他的那匹绢,送给都督,之后,又自己一个人踏上了返乡之路。回到洛阳之后,胡威因为有其他事给父亲写了封信,信中顺便提到了都督之事。胡质十分生气,给了这位都督杖一百、除吏名的处分。
后来,胡威仕晋,拜侍御史,又升任历乡侯、安丰太守,不久又升任徐州刺史。胡威在安丰、徐州的任上时,勤于政务,廉洁奉公,深受百姓的爱戴,政绩颇佳。一次,胡威被召入朝,晋武帝与胡威谈及其父,对胡质的清廉非常感叹,又问道:“你与你父均为清廉之臣,但不知道你父子二人谁更为清廉?”胡威答道:“臣不如臣父。”武帝问:“你的父亲在哪方面胜过你呢?”胡威说:“臣父清恐人知,臣清恐人不知,因此,臣远不及臣父。”
胡质后来又被提升为右将军、豫州刺史,不久,奉召入朝,为尚书,加奉车都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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